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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5 09:47:00 作者:世纪久海





{微生物检测}致病菌
——微生物检测致病菌——
致病菌即能够引起人们发病的细菌。有时为了更有效地分离某些yanyangjun,可以把所分离的样品接种于培养基上,然后再把培养皿放在完全密封的厌氧培养装置中。大肠菌群检验呈阳性,并怀疑食品可能受到致病菌污染时可进行致病菌检验。在我国现有的***中,致病菌一般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主要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qiu菌、致病性链球菌等四种,致病菌不允许在食品中检出。
对不同的食品和不同的场合,应选择一定的参考菌群进行检验。41-2016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肠gan菌科检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中国药典》(2015版)。如海产品以副溶血性弧菌作为参考菌群,蛋与蛋制品以沙门氏菌菌、金黄色葡萄qiu菌、变形gan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米、面类食品以蜡样芽孢gan菌、变形gan菌、霉菌等作为参考菌群,罐头食品以耐热性芽孢菌作为参考菌群等。

抑菌效力
抑菌剂效力测定用培养基应进行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包括成品培养基、由脱水培养基或按配制的培养基均应检查。
7.2试验所用的菌株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保藏中心获得的冷冻干燥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铜绿假单胞菌 (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
大肠埃希菌 (Escherichia coli) 〔CMCC(B) 44 102〕
金黄色菌 (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
白色菌 (Candida albicans) 〔CMCC(F) 98 001〕
黑曲霉 (Aspergillus niger) 〔CMCC(F)
98 003〕

取包装完好的供试品5份,取适量供试品分别转移至5个适宜的无菌容器中,每一容器接种一种试验菌,蛋白琥珀酸铁为3类供试品,3类供试品中1g或1ml接种菌量为105~106cfu,接种菌液的体积不得超过供试品体积的0.5%~1%,充分混合,使供试品中的试验菌均匀分布。厌氧的方法可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办法使培养容器内的氧气部分或全部消除。然后将接种的供试品在试验期间置20~25℃,避光贮存,贮存温度的变化应尽可能控制在小范围,并防止被污染。


3.抗jun活性的去除或灭活
供试液接种后,按下列“微生物回收” 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值的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
(1)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2)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中和剂或灭活剂(表2)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zui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食源病原微生物可通过接触物表面、水、土壤、空气、排泄物、食物等媒介传播,从而污染“从农田到餐桌”的食物链任何环节。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性。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 范围内。
(3)采用薄膜过滤法。
(4)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表明供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较强抗jun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易被该类微生物污染。在我国现有的***中,致病菌一般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主要包括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qiu菌、致病性链球菌等四种,致病菌不允许在食品中检出。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zui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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